律师介绍

刘伟律师 医疗器械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怎么办?专业律师帮你忙!刘伟律师作为医疗器械法规律师,熟悉医疗器械行政监管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机关办案流程,专业为医疗器械企业在接受行政机关监管中提供申辩、陈述、听证、法律意见、行...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刘伟律师

手机号码:13381286399

邮箱地址:yangliu_1225@163.com

执业证号:11101200910110631

执业律所: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205室

法律顾问

“老工伤”错过工伤鉴定时间 可提起诉讼

2005年就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因各种原因现在还未鉴定。近日,市民白先生向本报询问,“老工伤”人员错过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间,该怎么办?

白先生称,他原来是武汉市某厂退休人员,1984年被厂里确认为因工致残。2005年,武汉市发布相关规定,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老工伤”人员,在2005年底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去年他才得知这一消息,但已错过时间。

昨日,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有关人士称:根据武汉市有关规定,2003年(含)以前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以及企业认可的工伤,但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于2005年底以前集中向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但尚未享受工伤待遇的人员,由原单位同时申报。

如果白先生能证实,是原单位没有通知自己而错过申报时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原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进入司法程序后,可通过人民法院委托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3381286399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205室

Copyright © 2019 www.fzm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