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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律师 医疗器械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怎么办?专业律师帮你忙!刘伟律师作为医疗器械法规律师,熟悉医疗器械行政监管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机关办案流程,专业为医疗器械企业在接受行政机关监管中提供申辩、陈述、听证、法律意见、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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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合作

香港与内地签署中药器械检测及标准研究合作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总局)港澳台办公室6月15日在北京签署有关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的合作安排,巩固双方在中药科研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合作安排由卫生署署长陈汉仪与总局港澳台办公室主任袁林签署。”

  陈汉仪在签署仪式上致辞时表示,自2010年卫生署与总局签署首份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协议後,香港与内地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及交流基础。签署新合作安排让双方在制定中药材品质及安全标准方面更紧密合作,进一步加强技术交流,推进两地中医药的发展。

  根据合作安排,双方会透过专家会议、研讨会及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中药材标准化技术领域交流,包括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品质与安全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以及有关中药品质与安全检测和风险控制等范畴。

  在中药合作方面,卫生署得到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的支持与参与,已完成21种香港常用中药材标准的制定工作,其中7种中药材的标准已於去年在《香港中药材标准》内发布,余下14种中药材的标准亦将於明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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