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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律师 医疗器械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怎么办?专业律师帮你忙!刘伟律师作为医疗器械法规律师,熟悉医疗器械行政监管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机关办案流程,专业为医疗器械企业在接受行政机关监管中提供申辩、陈述、听证、法律意见、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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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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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的消费警示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些生活美容院、小诊所和网络游医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俗称“奥美定”)冒充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俗称“玻尿酸”)进行面部填充等医疗美容手术,造成严重不良事件。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6年4月30日撤消了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等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全面停止该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请广大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时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并使用经过注册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合法医疗器械产品。相关产品信息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如发现有单位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请尽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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